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星期五
桂林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桂林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

广西中志律师事务所秦建龙谈志愿者感受

作者: | 时间:2012-03-05 | 来源: | 点击: 2338

        我叫秦建龙,临桂县人,是广西中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我很高兴与各位朋友分享我的一些心得。同时,也希望得到不断指正和提高。
        2010年,有幸荣获“第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和“桂林市首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奖”。有朋友问我,你做了多大贡献?老实说,我只是把平时的业余时间挤一挤,都用在了公益活动中。朋友又问我,你这样做累不累?我发自内心的回答:我因为帮助别人,获得很多快乐。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我曾经获得过别人帮助:1998年毕业后,在广东一家外资企业从事技术工作。当时我很想学习法律,可身边没有一个朋友是学法出身。无奈之下,我想到了网络。通过网络,我认识了同样是自学法律成才的广西律师石峰。石律师和我素昧谋面,但他通过网络,耐心得给我讲解法律,给我介绍学习方法,推荐教材,给我邮寄学习资料。就在他这样的鼓励和帮助之下,我开始了法律自学之路。
        我很感谢石律师给我的帮助,这些年,我也得到过很多朋友无私的帮助。人要学会感恩,我也很想帮助别人,给他人带来快乐。于是,我在网络上免费给民众提供法律咨询。2001年,我参加了一个名叫“希望之光”、专门救助失学儿童的网络公益组织,深刻的认识到网络的力量和团队的力量。此时的我,正在东莞一家外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我开始思考,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何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发挥出来,帮助更多的人。我想到了网络,想到了团队。因此,就有了组建一个专门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志愿者团队的想法。
        一次偶然的机会,2004年10月,《桂林日报》记者到办公室采访,让我知道了到桂林生活网。我设法联系到论坛的管理员,请求设立了一个专门提供法律咨询的版块。出乎我的意料,报社和网站非常支持,很快就开通了“法律咨询版”。这是我所知的,国内最早的在门户网站开设的法律版块之一。从此,我工作和学习之外的时间都花在网络解答法律问题上,基本做到2天内解答完网友的提问。每天回答的问题少则3-5个,多则1、20个。
法律咨询版一设立,就得到了很多朋友的支持。通过这个平台,我又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律师,如全国知名的劳动法律师王荣。加入义务解答法律的志愿者越来越多。
        为了更好的解答法律问题,我们决定从网络走到现实中。2006年11月18日,我组织了首次大型现场法律咨询活动。为了这次活动,我足足筹备了3个多月。第一次组织现场法律咨询,我们没有经费,就由志愿者成员捐赠。我们印刷了12000份宣传资料,到每一个县城宣传,县城的志愿者也是通过网络认识,未成谋面。为了节省邮寄费用,我就到汽车站,托游客帮带到县城。一开始,汽车站管理人员和游客都不认可我们的做法。经过耐心解释后,他们都很热心地帮助我们。当时要准备很多文字资料,做广泛宣传,因个人条件有限,我只能在网吧写资料,好几次都累倒睡在网吧,第2天爬起来继续上班。
        这一次活动,由于组织严密、宣传到位,总共有50多名志愿者参加,其中有近20名律师;有近300名群众,从全市各县区赶到现场咨询。原定下午2点结束的咨询活动,一直延迟到5点。中午饿了,志愿者就轮流自费到附近吃点面包、米粉,然后立即赶回活动现场。
        整个活动,获得的捐款是1000元,我们的总花费是1010元。后来,一位民众非要塞给我50元,我将这50元充入组织经费,就这样,我们的组织有了自己的第一笔节余经费40元。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摸索出一套科学、高效的法律咨询模式,得到了主管部门和媒体的认可,更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如网通公司、桂林供电部门、安厦房地产、桂林商业银行等单位,为我们解决活动经费。一些市民为我们送来矿泉水、面包,一些市民主动加入我们组织,希望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这样的大型现场咨询活动,我们已经举办了10多次。
在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的活动中,我们提倡人性化、细节化服务,始终把专业和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前来咨询的民众一到现场,就有志愿者主动为民众搬上椅子、端上茶水,并全程引导民众填写资料、安排专业对口的法律工作者进行细心解答。让民众不花任何费用,就能享受到非常细致和专业的服务。
        近7年来,通过全体志愿者的努力,组织从当初我一个人,发展到现在的300多人,其中法律专业人士超过50人。我们的组织设立了法律组、行政组、后勤组、宣传组,进行了科学细致的分工。普及法律的方式,从当初单一的网络咨询,发展到今天的多种服务模式:网站咨询、QQ咨询、Email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网络远程诉讼指导、免费代书、免费诉讼代理、公益诉讼、法律讲座、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指导等;活动地点也从市区延伸到乡镇和农村,早在2005年就提出“送法进学校、社区、工厂、农村”,目前已在龙胜、阳朔、资源、临桂等多个县、镇举办了咨询活动;与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师范学院等高校和小学开展丰富的定期交流,我本人也受聘于学校任课外辅导老师,为老师和学生提供法律支持,为学生讲授法律基础课程。
        为了更好的凝聚志愿者,我经常组织内部活动,如举办迎香港回归10周年晚会、参加桂林市五人制足球比赛、组织志愿者内部法律学习班、组织户外拓展训练及旅游、组织礼仪及体态培训班等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大家感受集体温暖,提高组织的凝聚力。
        为了更好的发展和壮大组织,我在内部推行“项目负责制”,即完善活动的模式后,鼓励志愿者主动负责筹办活动。这样做,既可以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给志愿者提供锻炼的平台,同时也培养了骨干,发挥了集体的力量。通过这个模式,组织活动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大幅度提高。
        为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我积极加强与其他公益组织交流,共同举办公益活动。如与中华义工联桂林站、桂林爱心组织等组织多次举办公益活动。与广东及其他省份的公益组织举行交流活动,等。
总之,我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和人力资源管理知识运用到公益活动中来,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提高组织凝聚力,提高服务质量,真正用心为百姓办实事。这样的模式,受到了湖南、广东等地区的一些司法部门的关注,纷纷与我们联系,希望引入我们的管理模式。
        以上所有的这些成绩,都是全体法律志愿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佛说人生有四乐,其中有一乐是“助人为乐”。看着组织一天天壮大,我内心由衷的开心。我深深爱上这份事业,并感受到这份事业的光荣与艰巨。我深深意识到,光靠一个人是无法把这份事业持续下去的,我希望今后能通过组织更多人共同参与的方式,尽自己的力量把公益活动做好。身边的亲友对我组织的公益活动也从开始的不解到后来的积极参与,如我的老师蒋小龙律师、我所在的中志律师事务所主任秦远强、曾经工作过的广西兴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及身边的同学朋友等数十人,都加入了桂林法律志愿者组织。这些微薄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鼓励,给我的是更大的使命感和激励。真正的快乐,来自于无私、无欲地帮助身边的人。
       参加志愿活动,能更好的激励我努力学习和工作,提高和完善自己,能给更多的人带去帮助与快乐。我将一如既往的参加公益活动,在亲历亲为的同时,也鼓励和组织更多的朋友加入到这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中来!